吉林通用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实训守则

浏览量:380

1、按照实训安排准时到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

2、实训前应熟悉实训内容,明确实验目的、要求、方法及有关注意事项;综合性或设计性实训的实训方案须由指导教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入实训室。

3、遵守学校及实训室的规章制度和安全要求,服从现场教师或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并在其指定位置进行实训;不得将与实训无关的物品带入实训室或将实训室物品带出实训室。

4、遵守课堂纪律,保持实验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喧哗、吸烟、饮食、睡觉,不得从事其他与实训无关的行为。

5、严格遵守仪器设备使用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爱护仪器设备,操作者必须培训合格方能使用;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时,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并立即报告现场教师或管理人员。

6、独立思考,规范操作,认真观察,如实记录实训数据,妥善保存实训记录,不得杜撰或拼凑数据,不得抄袭实验报告。

7、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岗位,不得擅自动用与本次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和物品,公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实训仪器设备和物品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或损坏应赔偿。

8、发现安全隐患时,做好个人防护,提醒周围同学,并立即报告现场教师或管理人员。

9、废料、废液、废纸等实训产生的废弃物不得倒入水槽或随地乱抛,应按要求分类收集和存放;玻璃片、电子元器件等可重复使用的实验器件应回收利用。

10、实训结束后将仪器设备、物品清洁、整理后放回原处,并整理实训台面,将实验场地打扫干净;做好实验室水、电、物品的安全,经现场教师或管理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友情链接: 学校官网

联系电话:0432-63275999    0432-69986066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高新北区科技大路777号

乘车路线:吉林市雾凇路客运站乘坐305公交车终点下车

备案信息:吉ICP备2021004138号 吉公网安备 22029002000166号

总访问量:46710